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亲直接
抚养还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
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同样,离婚后孩子有义务
赡养父母。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
再婚和婚后生活。
2、孩子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
民法典》第1069条没有消除因离婚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亲直接抚养还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离婚后,处于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期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