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在一次打架之后,他给我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是如果他再动手打我,儿子归我,家里受欠的债务归他.请问,这种保证书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该份保证书内容部分有效。“如果他再打我,儿子归我”这种说法不正确,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3周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由女方抚养,10岁以上的小孩,在男女双方离婚关于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还要征求小孩自己的意愿,此外,还要依据男女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是否有利于小孩的成长等具体情况。而“家里受债归他”这一约定在你们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债权人知道这一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