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
起诉。不过要注意,
当事人既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若当事人无法
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
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