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应视
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
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
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
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总体来说,补偿协议包含的内容主要是:
(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
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
7)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
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
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的权利及
申请复议期限、
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