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只能通过
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
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
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
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
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
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
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
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