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适用
诉讼时效,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被
侵权后,权利人维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
1,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
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
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
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2,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
专利权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3,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
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
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
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民事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