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
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
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
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4、
劳动者已
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
退休年龄,劳动者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劳动者已经退休了,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不予受理的。
5、属于
非法用工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这一类都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使用非法雇佣的
童工等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