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发出公告的第93天为开庭日期。
1、93天的计算:公告时间60天,举证时间30天,开庭
传票必须提前3天向双方
当事人送达,所以,一般是定在公告发出的第93天开庭。
2、
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
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
诉讼文书而采取的非正常的送达方式。
3、《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