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土地征收
纠纷需要以
行政复议为前置吗
1、土地征收产生纠纷的,
当事人在提起
行政诉讼前,应该先
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所以行政复议是土地征收
纠纷解决的前置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