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对取得
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
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
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
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
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
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
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
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
购房人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
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