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规定,在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
诉讼等。
无效合同中关于
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
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或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