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在前、
抵押在后时,原租赁关系是不受
抵押权影响的;若将已办理
抵押登记的财产出租时,实现抵押权后,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原
租赁合同,承租人不能要求继续承租抵押的房屋;若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承租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产已抵押的情况,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租赁权。但是,抵押在前,出租在后的,也就是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
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