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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后事故解决流程:
一、“事故双方自行
报案”解决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解决: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
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
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解决;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
赔偿损失。
二、交警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解决:
1、迅速
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
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
违法事实做出
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
保险公司理赔。
人被车撞后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
赔偿标准、实际
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
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
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
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
伤残的还可索赔
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
代理到
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