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3、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
5、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6、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
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7、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8、因为分公司不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