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撤销
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岗位撤销并不一定会导致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尽管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取消,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与
劳动者进行协商的义务,协商的内容是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这种协商可以是岗位的调换,也可以是双方对
合同解除的协商。
2、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项规定: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