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一般是由当地司法局设立的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初衷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减轻医院、卫健委解决医疗纠纷的压力。医调委一般只有市、区(县)医疗
纠纷调解委员会,也就是即便是省、部级医院,也可以到市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但区(县)级
医疗机构就只到区医调委调解。
二、医调委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以下内容:
1.向患者及其
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
2.负责调解或协助处理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4.及时向司法
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议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