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付
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
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
医疗费。所以,在
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
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一般情况下,父母
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