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六个月。
1、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行动建议:
1、作为
债权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条或合同等书⾯
证据。没有
书证的,应提供形成
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额,并提供⽆利害关系的证⼈证⾔或证据线索。
2、有
担保⼈的,应提供担保⼈的姓名、性别、年龄、⼯作单位和住址;担保⼈是法⼈的,应提供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
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的姓名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