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
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争议,是指
劳动关系的
当事人之间因执行
劳动法律、
法规和履行
劳动合同而发生的
纠纷,即
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
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