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条丢了自己单方面写一个是不行的,借条是表示
债务关系的凭据,如
当事人不慎将其丢失,应当和
借款人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借条,
保证和原来借条内容一致即可。如借条丢失对方不配合
重签的,当事人可以寻找其它借钱的
证据。
2.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
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
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
胜诉权;但是从出具
欠条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行动建议:
欠条一定要借款方给你写,写欠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或金额多少,并注明偿还的日期。如果对利息有规定的话,也要写清利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