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
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如果个人
拖欠工资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
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
诉讼。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
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
经济补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
赔偿金”。
二、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
单位拖欠工资的
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
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三、
无故拖欠工资的认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