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会。因为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缴纳
社保,现在在新单位进行缴纳的话,属于新参保用户。
2、由于之前未交过社保,那么新单位的缴纳为参保状态。如果在同一家社保机构,即使你现在参保,后来补缴的也会根据你的参保记录,自动合并在一起;如果在不同的参保机构,就需要你把补缴的转移到现在使用的参保社保下,然后再合并在一起。
在用户的问题中,提到是同省不同市之间社保的参保,可以不可以合并在一起?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同城市不同区是不需要进行社保转移的,同市(地级以上)的社保系统是连接的,但是
跨市(地级以上)要求职工申请办理社保转移。
所以用户新单位参保的和补缴的社保是不能直接合并在一起,可以进行社保转移,把补缴的转入到现在参保的社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