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果不服深圳
工伤认定结果,你可以
(一)
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
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
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
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
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
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
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
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
起诉期限:
直接
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