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员工上班时间受伤的情形,是属于
工伤的情形,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
赔偿的。
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4、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