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是可以退的。
定金则不可以退。
1、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
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2、
定金合同要采用
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
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