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婚姻自由,包括
结婚自由和
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个人认为
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都有权利向对方
提出离婚。在法定的
离婚条件里,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两年的,如果
起诉到法院调解不了的,那可以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
这里要提醒大家三点:
第一,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开的,不能是因为工作原因等分居的;
第二,分居的标准,通常是在不同地点的两处房屋内各自分开居住,如果只是分床或分房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居;
第三,分居的这两年,必须是持续性的,如果是断断续续的分居,则要从最后一次分居时间计算两年。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