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
丧假1-3天,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
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
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