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的全民
养老保险领2年就离世了,个人账户
养老金余额能够
继承。
2、根据
社会保险法限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隶属个人所有,个人丧命的(包括
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能够继承。因病或非因工丧命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贴金和遗属
抚恤金。丧葬补贴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工人参保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贴金,是工人丧命后安葬和处置后事的补贴花费,目前全国无统一准则。从某些地方限定来看,丧葬补贴金通常按照工人丧命时当地工人月平均薪水的肯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贴费为本市上2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薪水。
(2)遗属抚恤金,是工人丧命后予以其亲属的经济
赔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限定不相同,有的无限定抚恤金,只限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限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限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贴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2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薪水的准则发给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能够按当地生活困难补贴准则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
社保待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能够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予以的经济赔偿。病残津贴隶属新规则,目前还无相应的津贴准则,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