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
受害人成为植物人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
赔偿,超出限额的由
责任人承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有两种解决方式,暂时
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有能力而不偿还的,受害人可以
起诉责任人。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