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其次,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
民诉法》解释: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
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
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