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
监护权的程序:
监护人不履行
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
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关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法院
起诉变更监护权,并同时撤销原监护人的监护权。
2、不履行监护职责作认定:是指监护人不履行下列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
诉讼。
3、侵害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认定: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其财产、侵占被监护人的财产、以及其他损害被监护人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4、提起监护权撤销之诉主体范围的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