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非法解除:
1、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