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
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
强制拆迁:属于
逾期不改正的
违章建筑的;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的。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3、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