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冻结、划拨被
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
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和支付
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
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