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暴力民事责任。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
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家庭暴力
赔偿的民事责任。
2、家庭暴力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
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
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
3、家庭暴力
刑事责任。
(1)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
刑法中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侮辱罪等罪。
(2)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
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如果引起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
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
(4)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
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
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