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交
付定金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能要求返还。
2、“
定金”是指
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
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
债务人履行
债务,保障
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
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