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同数个
继承人进行充分谈判,摸清各继承人对遗产
抵押物的意图,阐明
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须优先
清偿债务,剩余的部分才是遗产,尽早达成有利于回
收债权的高效变现抵押物或变更优势借款主体的便利模式。
在谈判的同时须要掌握各个继承人的基本
身份信息,为不能达成处置目标进而提
起诉讼做准备。
2、在抵押
房产继承处置不能得到数个继承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1)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放弃继承的除外);
(2)起诉时,如果
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债务清偿原则按其
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3)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
共同共有财产
析产前,对共同
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4)
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
受遗赠人,但他们都
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