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屋租赁,
出租人和
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
租赁合同,约定
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
权利和义务,
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比如双方
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
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
使用权人等;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不属于法律
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
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