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1、职工主动
辞职的,
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
续签的;
3、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职工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8、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