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隐瞒精神病可以
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前隐瞒精神病与他人
结婚的,如婚后久治不愈的,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法院会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如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已经治愈了的,一方因此
提出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除非提出离婚的一方能够提供
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