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担保人和共同
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
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担债务的人。两个人的法律地位是有冲突的,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这样的
借款合同是有
法律效力的,但仅有共同借款人有效,担保人没有法律意义,该担保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
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