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
继承人,具有平等的
继承权。有
遗嘱、遗赠或者遗赠
抚养协议的,遗嘱等优先,不适用
法定继承。就是说,如果死者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或者其他遗赠的,遵照其生前的意思办理,该部分所涉财产不发生法定继承。对于遗嘱等未涉及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情况下,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剩余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