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
工资的40至100%为基数计算缴费,
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
2、累计缴费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
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需申报年度
缴费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