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
分居半年的想要
离婚的,如果双方达成
离婚协议了,可以直接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去
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