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长为两年。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一般保证、
连带保证的保
证人与
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
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