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拘传到庭:如以2次正当理由
传唤不来者,法院可以强制要求被告到庭。
二、缺席审判:如上面所讲的,
缺席判决就是法院在一方
当事人缺席时作出的判决。意味着对于
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三、
撤诉处理。这里所说的撤诉,是指假如你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
起诉,法院发传票给你让你出庭,但是你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出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
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