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特别程序,如公示催告、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等。
1、按照《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了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执行程序外,所有民事争议案件,在
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在庭前
证据交换程序、第
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第
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法院调解方式结案。
2、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并未单独对法院调解的程序做出专门规定,调解是作为审判活动的一部分散布规范在各类各级审判程序中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9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