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父母有
无遗嘱指定
继承人,有的话,依照
遗嘱办理
继承。
无遗嘱前提,
民法典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
公证处,办理
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
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