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是封建制度的习俗,父母这种强迫子女婚姻严重侵害了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属于
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这是对年轻人权益的保障。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
可撤销婚姻,
受害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如果是受
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但是,《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被胁迫
当事人只能通过
诉讼的方式,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婚姻,并且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
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