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
监护人存在无法履行、不履行
监护职责的情况;
二、其他有
监护权的人写好
起诉状,收集好相关的
证据,提起变更
被监护人的监护人的
诉讼请求;
三、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与证据,做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